现距离中行原油宝穿仓事件已过去3月有余,在长达一百多天的拉锯战中,投资者与中国银行的和解工作一直僵持不下,双方各执一词。近日,部分省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似乎为“原油宝”事件的解决带来了一丝曙光。
多省发布公告,开放诉讼通道
据悉,北京、山西、江苏、陕西等多地高级人民法院,这几天相继发布了对中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等事项的公告。其内容大致相同,主要是告知“原油宝”投资者,可通过诉讼渠道来解决相关问题。
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为例,公告指出:陕西省范围内原油宝的民事诉讼,由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或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根据诉讼标的额,依法属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由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值得注意的是,除北京市之外,其他省级高院在公告中指出,“原油宝”客户诉讼的适用范围均仅限省内客户。具体是指办理原油宝业务所使用中国银行银行卡或存折开户行在本省范围内的客户。而作为诉讼对象的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指的是客户办理原油宝业务所使用中国银行银行卡或存折在该省范围内的开户行。
诉讼难度高!很多律师不愿代理
然而据调查,目前很多律师并不愿代理“原油宝”的诉讼案件。
一位名叫高远的投资者称,事后他曾找过律师进行咨询,当时法院还不受理该案诉讼,有律师曾表示“愿意接受代理,但没有办法推进诉讼工作”。近日法院发布公告表示可以开始诉讼,律师却不愿代理了,“因为律师觉得胜算把握不高,不愿徒劳无功。”高远对目前的现状感觉很无奈。
“律师之所以觉得诉讼胜算不高,原因在于目前监管层对‘原油宝’产品的界定不清楚,且原告所搜集和提供的证据相对单一,最初签署的购买协议条文有些界定不清晰。”高远陈述道。此外,另一位投资者侯先生也表示,诉讼面临的困难较多。
截至目前,从多名“原油宝”投资者收到的信息披露申请公开函内容来看,银保监会立案调查程序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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