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6月17日在官网发布公告,提醒持牌经纪商在大陆开展按金交易不受香港证监会监管。
香港证监会提醒持牌经纪商,根据内地法例及规例,任何未经批准的机构在内地进行按金交易,或任何内地客户委讬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此类交易,均属违法。
此外,香港证监会还对持牌经纪商及其控权公司和关联机构在内地进行的其他涉嫌欺诈或非法活动(例如未经核准的股票经纪服务、具欺诈成分的众筹活动或点对点网络贷款等)提出警告。
香港证监会表示,将在有需要的情况下采取行动,当中可能包括发出限制通知书,以及暂时吊销或撤销持牌经纪商的牌照。
香港证监会的这份声明与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今年四月份发布的警告非常相似:重磅:ASIC明确指出澳洲持牌券商可能违反中国或欧盟当地法规
附1:香港证监会官网原文及截图
▲香港证监会官网原文截图
原文:
致持牌法团的通函 - 在内地进行的按金交易及其他不受证监会规管的活动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谨此提醒持牌法团注意以下事宜:
根据内地法例及规例,任何未经批准的机构在内地进行按金交易1,或任何内地客户委讬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此类交易,均属违法;及
持牌法团或其控权公司和关联机构(统称为关联方)因从事或牵涉非法或欺诈活动而招致的风险。
在内地进行未经核准的活动
证监会留意到,国家管理局(外管局)近期对一家内地公司采取行动,原因是该公司代表其境外股东营运的网上交易平台,招揽内地投资者参与境外按金交易。外管局表示,内地部门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内地开展或代理开展按金业务2。外管局又指,根据内地规定3,凡未经批准的机构擅自开展按金交易,或客户(单位和个人)委讬未经批准登记的机构进行此类交易,均属违法。
与此同时,证监会注意到,有部分持牌法团或其关联方透过简体中文网站向投资者提供杠杆式货币交易或类似服务,并且设有免费电话号码,供内地投资者查询之用。证监会警告持牌法团不可在内地从事未经核准或非法的按金交易,或协助他人或内地投资者进行这些活动。如持牌法团现时有向内地投资者提供或推广按金交易或类似服务,或协助他人向内地投资者提供或推广这些服务,应立即检视有关活动在内地法例及规例下是否合法。如有任何不合规的活动,应即时予以终止,并根据《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简称《操守准则》)第12.5段4通知证监会。
持牌法团必须确保遵守其经营业务或提供服务所在的所有司法管辖区的发牌及其他规定,并实施充足的合规监控措施。持牌法团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开展业务前,应彻底了解当地的法律及监管规定,征询适当的法律及专业意见,以及与相关监管部门商讨适用的规定。
关联方涉嫌进行欺诈或非法活动
证监会亦留意到,某些持牌法团的关联方可能与在内地进行的其他涉嫌非法活动(例如未经核准的股票经纪服务、具欺诈成分的众筹活动或点对点网络贷款),或在香港进行涉嫌具欺诈成分的伦敦金活动有关连。这些持牌法团可能允许关联方在网站或推广材料上使用持牌法团的名称及其在证监会的持牌状况,以推广这些活动,并有可能与关联方共用人力资源或办公地方。
证监会谨此提醒持牌法团及其控权公司应采取一切所需步骤,检视它们及关联方所提供的服务是否合法,以确保有关活动符合证监会执行的法例及规例和其他司法管辖区的适用规定,并且必须即时终止未经核准或非法的活动。持牌法团违反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例或规例,或会构成违反《操守准则》第12.1段5,继而可能令持牌法团是否为获发牌或继续持牌的适当人选受到质疑。
此外,持牌法团的控权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所作出的不当行为,可能会对持牌法团以至整个集团造成不利影响。若持牌法团被视为与涉嫌欺诈或非法活动之间存在关连,亦有可能会对其是否为适当人选构成负面影响。因此,本会促请持牌法团采取一切合理步骤,与涉嫌参与或牵涉可疑活动的关联方所作出的行为划清界线。这些步骤包括停止共用办事处或资源共享安排,以及清楚地分隔受规管活动与可能是未经核准或非法的活动。
持牌法团及其控权公司如没有采取适当行动,或会令持牌法团、其高级管理层及其控权公司是否为适当人选受到质疑,并可能会招致监管行动。证监会可对持牌法团及其控权公司施加条件,藉此纾减有关风险,并且在有需要的情况下采取行动,当中可能包括发出限制通知书,以及暂时吊销或撤销持牌法团的牌照。
如对本通函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联络你的个案主任。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中介机构部
2019年6月17日
附2:列出的部分受香港SFC监管的持牌经纪商名单
▲列出的部分受香港SFC监管的持牌经纪商名单
资料来源:香港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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