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末,某公司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开发并运营了一款手机理财APP,打出了“走路也能赚钱”的广告词,宣称根据投资人的每日行走步数,可以赚得年化4%至12%的收益。既能强身健体又能顺道“赚钱养家”,真有这样的好事吗?天网君带你揭秘背后的隐藏的秘密。
男子轻信“走路也能赚钱”被骗22万元
2016年,罗先生经朋友推荐,下载了一款理财软件,主要在该理财平台内充值投资,平台便会根据投资者手机上每天产生的运动步数,计算出相应的理财收益。该平台承诺以年化4%的收益“保底”,当运动步数达到了5000步,最高可以得到年化12%的收益,并且随时可以提现。
在之后的几年,罗先生陆续投入了25万余元,期间确实有过收益。直到2021年6月,该平台出现无法正常提款的情况。同年7月,罗先生报警,此时他的账户里还有22万元无法兑付。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但该理财平台的运营主体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宋某已消失。直至2022年3月,宋某才被抓获到案。经查,该案投资者有4万余人,平台非法集资金额19亿余元,为兑付金额4800万余元。2022年8月,该案移送至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用理财软件集资,用放贷平台盈利
“一个仅靠走路就能达到4%至12%收益的理财平台,它靠什么盈利?它能不能兑付?”很多投资者都表示好奇和疑惑。
原来,从2014年起,宋某先后成立A公司以及多家关联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2015年,在未经国家有关主管单位机关批准的情况下,A公司开发并运营了一款手机理财平台,打出了“走路也能赚钱”的广告词,宣称根据投资人的每人行走步数,可以赚得年化4%至12%的收益。
该理财平台正式运营后,宋某不仅鼓励公司员工使用,还要求他们向亲朋好友推荐,还组织员工在微信朋友圈内公开宣传。如此一来,很快吸引了一大批投资者。事实上,作为运营主体的A公司并不具备向公众募集资金的资质。
A公司没有实际的投资项目,仅仅靠走路,怎么可以达到4%至12%的收益呢?答案是放贷。A公司将从外部募集到的资金,转移到关联公司开发的放贷平台,以较高利率发放贷款给借款人,从中赚取利差。案发后,A公司的员工均证实,这就是平台的运营模式。
将非法资产“洗白”为合法资金
这个案件还有一个特殊之处,那就是合法资金与非法资金的“混用”。本案中,宋某为了逃避监管,掩饰、隐瞒非法资金来源和性质,将资金募集端与放贷端进行了剥离,由关联公司B公司另行注册成立Y商业保理公司对外进行放贷。据调查,放贷资金主要来源于金融机构的投资、三轮融资所得到的资金以及通过理财软件平台非法募集的资金。这就是为宋某掩盖非法资金来源和性质创造了条件,同时衍生出了另一个犯罪行为——自洗钱。
宋某和A公司将非法所募资金与来自金融机构、公司自有资金等合法资金相混同,将部分非法资金以“自有资金”名义划转至上述关联公司,通过自家运营的放贷平台发放贷款获得收益,企图用这种方式掩饰非法资金来源及性质,将非法资产“变为”合法资金,涉嫌洗钱金额63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