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兴能源7月2日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能源”)依据《民事裁定书》对公司部分资产进行了保全。
中煤能源因与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受理该案。
2024年6月,中煤能源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公司名下价值9.9亿元的财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将中煤能源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交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中煤能源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并裁定:查封、冻结公司名下的财产,限额9.9亿元,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中煤能源承担。
被保全资产情况如下:根据中煤能源提供的财产线索,冻结公司持有的北京远兴乾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持股比例100%,出资额1亿元;冻结公司持有的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持股比例34%,出资额2.9亿元。
本次财产保全所涉仲裁事项目前处于受理阶段,尚未裁决。公司2023年度已就本次仲裁所涉及的事项计提预计负债9.64亿元。